汤天问一定时而回忆童年, 因为他将一些细节记得特别清楚。
他说了苍苍的大名叫“季小苍”,也说了季小苍的生活小习惯。
他说,最初院长夫妇囊中羞涩,偶尔会指挥年纪大一些的孩子们去外面捡垃圾卖钱。放在现在可能会被指责虐待儿童,但那时候大家都习以为常。
能给个地方住, 给口饭吃,就已经很好很好了, 哪里敢奢求这么多?
院长夫妇没有孩子, 将所有的孤儿视如己出,已经是天底下最好的大善人了。
在所有捡垃圾的孩子里,季小苍是最能干的。他垃圾捡的最多,卖的钱也最多。有孩子问他怎么做到的?他偷偷一笑,说:“在工地上啊, 可多钢筋了。”
但那钢筋是人家工地的资产,是要拿去建大楼的。季小苍明里暗里偷了几回,最后终于被逮住了一回。
被逮住之后工人们狠狠地揍了他一顿,躺在床上三天下不来床。院长夫妇代他赔钱道歉, 结果季小苍伤好下床之后, 又毫不犹豫地往工地里钻。
孩子们有的猜他要继续偷钢筋,有的猜他要去找场子。但所有人都没想到,他跟那几个揍他的工人竟然混在了一起, 同吃同住, 还因此找了份临时工作。
也真是一段奇遇了。
据汤天问说, 季小苍力气很大, 从小就混迹各种工地和住宅区,干一些卖力气的活计。
汤天问并没有指望着这条信息能够提供什么帮助,但警方却谨慎地从中找到了方向。
这么多年了,季小苍是如何隐藏踪迹的?不歧视地说,他这张脸的确会引起很多恐慌。他靠什么谋生?
如果是工地或者黑道的话,一切就都说得通了。
由郑风林带队,警方组织了一支小分队,专门探访城市的阴暗角落,打听这样一个“全身烧伤”的人的踪迹。
高楼大厦是城市的骨骼,匆碌众生是覆在白骨上的血肉。而背负着浮华声色的,则是社会底层那些吃不饱穿不暖的工人。
他们被高楼压在脚下,终日不见阳光,因此同黑暗交织。他们中的大部分不喜欢警察,认为警察代表着腐败与厄运。
最初,郑风林的工作开展得十分艰难,遇见的每一个人都不愿意同他深度交流。问到一个浑身烧伤的人,他们的反应出乎意料地一致——皱眉,敷衍或者转身。
从这几乎一模一样的不耐烦之中,郑风林一行人没能得到任何反馈,也没取得任何进展。
直到郑风林偶然遇到了钱近和钱远。
两年前的钱近是个小混混,是郑风林给他介绍了一份网管的工作,拉着他走入正轨。也正是因为郑风林,钱近才结识了宋暮雪和寇霜,并且下定决心送哥哥就医。
“郑大哥!你怎么在这里?最近过得怎么样,有没有升官发财啊!”钱近从网吧里走出来,一脸惊喜。
郑风林已经两年多没有见过钱近钱远两兄弟了,走访的时候突然遇到,也算是很巧合了。
“小胡子?你的胡子怎么都给剃完了?”没胡子,郑风林差点儿都没认出来。认出来之后也没含糊,直接就打听上了:“我跟你打听一个事儿。”
看郑风林的表情,钱近也不自觉严肃了起来,说:“郑大哥你说!能帮的我一定帮!”
郑风林没客气,将钱近拉到一边,说:“你知不知道有一个全身上下都被烧伤的人?他可能在某个工地里猫着,也可能自己租了个屋子。不管是他曾经在哪里,或者现在在做什么,不管是什么,有消息的话告诉我。”
钱近思索了一阵子,说:“我没听过这个人,怎么,他犯事儿了么?”
郑风林扫了钱近一眼,钱近赶忙举起手表示投降,道:“我不问细节!不问细节!就想问问,还有什么别的信息么?”
郑风林思考了一会儿,说:“年纪应该四五十岁了,居无定所,行踪也很飘忽,很多自由时间。喜欢穿黑色衣物。大概就这样了,有什么消息记得通知我。”
钱近连连点头道:“诶诶,我这边人来来往往,有很多‘犯事圈’的人。改明儿我悄悄打听打听,一打听到就打你电话,可以不?对了,郑大哥,你电话多少?”
“我号码没换,还是之前那个。”郑风林想了一下,又阻止道:“不知道就算了,你别刻意打听。要是惹祸上身就不好了。”
钱近爽朗地笑了笑,说:“这个郑大哥放心,我从小在这种地方混大,绝对不会出什么纰漏,不可能被人察觉的!”
钱近做了保证,郑风林只好忧心忡忡地点了点头,道:“注意安全。”
“嗯!”钱近的笑容十分“自信”,仔细看还能看出一点儿幸福来。
郑风林复又打量他,发现他似乎长胖了不少,腮帮子有肉,肚子上也有一圈啤酒肚,看来网管的待遇还是挺不错的。他想起来什么,问道:“你哥哥的病怎么样了?”
“挺好的,”提到哥哥,钱近的笑容又温和不少,道:“早就出院了,虽然还是有点儿傻,但还能去超市里搬箱子,干一些粗活补贴家用,已经很高兴了。下一步是让他去念个小学。”
提到哥哥,钱近笑容又灿烂了不少。“我琢磨着过段时间换工作,这样就可以多赚一点钱,我们可以早点买上大房子,也就可以跟女朋友结婚了。对了,我哥哥找到了女朋友,你知道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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